近年來在治水對策中,運用自然防洪的概念逐漸受到重視,強調綠色基盤設施在都市防災上所扮演的角色,透過公園、綠地結合滯洪設施作為滯洪公園成為台灣近年來普遍運用的都市治水對策。然而,過去治水對策的評估主要著重於財務面的成本效益分析,對於環境效益的經濟價值經常被低估或忽略不計,同時滯洪公園常涉及大幅度的地景變遷,將可能影響地區的景觀生態結構,然而在過去的方案評估中亦無針對此作討論,使傳統治水方案評估方法具有一定的侷限性。 有鑑於此,本研究基於IPCC針對氣候變遷調適及減緩策略提出的共效益概念,考量滯洪公園之環境外部性,嘗試建立滯洪公園之共效益評估架構,並區分為可價值化與不可價值化兩部分,分別詮釋滯洪公園之環境效益的經濟價值,以及滯洪公園設置後對景觀生態結構的影響,透過滯洪公園之環境效益貨幣化及景觀生態格局的計算,以綜合考量滯洪公園所帶來之共效益。 研究結果發現,滯洪公園所產生的共效益包含:碳儲存、水質淨化、調節微氣候、補注地下水源、補助灌溉用水、提供休閒遊憩、增加生物多樣性及生境遷移等。在納入共效益考量後,比較傳統治水工程與滯洪公園之方案,不論是滯洪公園所帶來的環境效益價值或是對生物遷移、生態跳島層面之效益,都具有正向的影響,且透過共效益的評估架構,能夠改善財務評估之侷限性,並以科學基礎來作為決策依據。
Date of Award | 2016 Aug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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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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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Hsueh-Sheng Chang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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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態環境影響觀點探討滯洪公園之共效益
逸璇, 林. (Author). 2016 Aug 2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