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授信期中管理財務預警模式之研究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thesis: Financial Early-Warning Model for Midterm Management Plan of Corporate Loans
  • 周 柏宏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

Abstract

過去以往關於企業授信財務預警的各項研究,多數著眼於貸放前管理,甚少探討貸放後管理所需的財務預警模式。而台灣是個海島國家,企業經營主要以對外貿易為導向,容易受外在經濟與商業環境的變化而影響,因此隨著時間經過,企業的資產與盈餘的結構可能已和承貸當時的狀態有很大的不同。有鑑於此,本研究擬建置銀行授信期中管理的財務預警模式。授信後的期中預警管理,雖然無法阻止客戶可能會違約事實,但若能提早發現風險所在,就能提前進行債權確保的相關保全,減少銀行可能的損失。 本研究樣本以T銀行曾經發生過滯納之企業,共93家289筆案件資料為樣本進行探討,本研究採取一比二的方式將危機公司與資力相近的正常公司配對,共選取221家正常公司619筆授信案件作為控制組樣本,全部總樣本數為314家908筆資料。 在變數選取方面,主要參考過去文獻、個人經驗與T銀行在審查案件時所需徵提客戶所提供之財務性與非財務性資料。選取經營管理、企業特性與展望和財務狀況等三大構面,共16個變數為預警因子。採用羅吉斯迴歸作為估計模型,並建立以非財務變數、財務變數以及結合財務與非財務變數為主的三個模型來探討。實證結果顯示: 一、 公司設立時間越久,發生財務危機的機率也越低。 二、 與其他金融機構曾有信用不良情形發生,那未來發生財務危機的機率就越高。 三、 未來一年行業景氣越看好,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機率就較低。 四、 負債比率越高,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機率就較高。 五、 利息保障倍數越高,企業發生財務危機的機率就越低。 未來銀行可參考本研究之結果,綜合判斷一家公司是否有違約的可能性,以及是否需進行更詳細的授信覆審機制作業。 關鍵詞:財務預警、銀行授信期中管理、覆審作業
Date of Award2019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SupervisorChaur-Shiuh Young (Supervisor)

Cite th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