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部推動的社區營造政策計畫中,區(鄉、鎮)公所層級的社造運作一直是推動的重點之一。臺南市近幾年在社區營造計畫的推動,將公所社造列為社造參與計畫的一類,鼓勵區公所參與。此雖展開區公所的社區營造與公私協力的可能關係,然也產生公私協力的運作需面對的問題。因此,本研究藉以參與區公所計畫的臺南市中西區公所、仁德區公所、安平區公所、南區區公所為例,以參與觀察區公所近兩年的區層級社區營造相關計畫操作與計畫書為資料進行分析,並輔以組織運作的關鍵者訪談進行確認,藉著(一)區層級社區營造計畫的組織運作分析,探討公私協力的運作特質與困境,並從參與觀察提出公私協力運作須考量的要素;(二)區層級社區營造計畫的成果對於呈現區層級特色的條件與公私協力的成果影響,藉此研究期待對臺南市區公所在區層級社區營造操作上有所助益。 本研究成果如下: 一、區公所的角色─區域性的資源整合與議題推動:區層級社區營造著重跨社區、區域的整體性思考。因此,區公所在操作計畫時,需整合區域性的人力資源,與產、官、學、民等團體建立合作關係,促成多組織的交流,引領跨社區的社造思維,共同思索適用於當區議題的執行方式。另外,區公所也需帶動未做社區營造的社區(即空白社區)參與社區營造,推動社區層級的社區營造發展。 二、區層級社區營造的組織協力與議題社群的永續發展:區層級社區營造其背後是期待建構一個永續運作的公私協力關係。因此,區公所需以長期合作為考量,讓當年合作的組織單位在後續可持續維繫關係,並且可藉以議題社群的長久發展來思考,更能達到永續經營,長期發展為生命共同體。 三、區層級社區營造中執行模式的目標方向與效益:對於區層級社區營造計畫操作的期待是區公所、專業單位、在地組織的共同參與,並朝向參與分工、共同合作的執行模式發展,讓在地組織從中了解公共事務對自身的關係,區公所也能掌握計畫成果、立即解決所遇問題、整合在地組織的專長資源、與組織交流以了解地方民意。 四、公所社造的組織運作考量特質:多組織計畫操作的順利與否,會與參與度、在地組織的自由度、溝通共識等組織運作特質有關。當計劃具備此三項特質時,相關單位處於水平融合互動的公私協力模式,形成平等的夥伴關係,且降低組織之間衝突的產生。因此,區公所在操作多組織的協力運作時,需多加考量組織協力的運作要素。 五、區層級社區營造呈現區層級特色的條件:區公所在操作區層級社區營造計畫時,藉由運用地區資源的軟硬體資源及在地組織、民眾的人力資源以展現區層級特色,然能促成區層級特色呈現的條件需為公共性資源的運用為基礎,促成多個社區或整區的資源整合,或者是區代表特色的強調,藉以展現區層級特色。
Date of Award | 2017 Aug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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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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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She-Ming Chen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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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層級社區營造操作模式之探討─以臺南市中西區公所、仁德區公所、安平區公所、南區區公所為例
乃慈, 賴. (Author). 2017 Aug 31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