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世界銀行出版有關自然災害的報告,其中台灣是世界第一,有73%人口住在三種以上災害可能侵襲的高風險區。台灣經歷無數個颱風、強烈地震以及豪雨水災,若非台灣災害防救體系的發揮,台灣可能早就土崩瓦解。而在台灣負責災害防救的政府部門為消防署,辦理相關業務、統一指揮、監督與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我國法規上除明訂消防單位執行災害防救任務外,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亦在法規範圍內。而這兩種部門的特性又是極不相同,公部門擁有大規模的資金以及組織力,但是官僚結構的僵化與惰性,缺乏效率以及即時性;私部門擁有迅速彈性處理問題的特性,但是它們的行動分散與割裂,造成事倍?半。因此,如何整合公私兩部門,以合作參與替代競爭控制,達到資源整合的最高效益,也就是我們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研究的重點。 本研究範圍以災害防救之災害應變階段為主,使用Ansell與Gash學者2008年所提之公私協力架構為本研究架構,研究對象則鎖定高雄市消防局,以文獻分析探討與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為研究方法,觀察高雄市消防局所擁有之資源與實務上高雄市消防局與民間救災力量公私協力之狀況。本研究發現高雄市消防局車輛與人員配置不足;鄉村民間力量眾但整合不易;民力運用消防經費少;不同於Ansell與Gash學者提之研究架構,災害防救上公私協力需更注重初始狀況、制度設計與促進型領導。
Date of Award | 2015 Jan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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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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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Li-Chun Chiang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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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政府於災害防救上公私協力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為例
璿豪, 黃. (Author). 2015 Jan 19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