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設計的品質對於都市中的經濟、社會、環境層面都有重大的影響,而都市設計落實到現實場域時往往透過開發案的形式來實現,在開發案中最重要的三個角色是建築師、開發商以及公部門,其競合的關係會影響設計品質的優劣,若競合關係是「具生產力的談判」會形成優良的設計品質,反之則會造成「次等的設計品質」。 故本研究在探討開發案中三股霸權(建築師、開發商、公部門)的競合關係對於設計品質的影響,而以臺南市住宅大樓開發案的私有開放空間(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s,以下簡稱POPS)為研究對象。為了要了解三者的競合關係,首先要了解三者對於POPS整體關注的設計品質面向為何?接著要探討三者競合的正式場域: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以及建造執照預審(兩者統稱為設計審議)中審議委員(公部門)對於POPS所關注的面向、三方的競和過程以及是否能有效提升POPS的設計品質?最後要針對臺南市提升POPS設計品質給予改善建議。 研究實證首先藉由文獻建立POPS設計品質指標,然後根據此指標分析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以及建築執照預審會議記錄,了解審議委員(公部門)對於POPS所關注的設計品質面向為何,接著為了深入了解三方對於POPS所關注的面向、設計審議的競合過程以及設計審議是否能有效提升POPS設計品質,將分別訪談建築師、開發商以及公部門代表。最後選定兩個個案進行研究,將分別詢問建築師、開發商對於個案設計審議過程及結果的看法,更進一步了解三方競合過程以及對於設計審議用以提升POPS設計品質的看法。 根據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以及建造執照預審內容分析發現,審議委員(公部門)對於POPS設計品質關注的面向依序是使用品質、美學品質、場所品質;而根據訪談發現建築師基於設計目標以及開發商基於商業目標故對於美學品質、使用品質比較關注,而對於場所品質較不關注,而公部門基於政策目標而對於使用品質、場所品質較為關注,但對於美學品質較不關注。 根據本研究訪談發現,臺南市設計審議文化較其他縣市來的平和,三方極少在審議時有難以解決的意見衝突,建築師以及開發商在設計審議場域中對大多數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委員意見皆持正面態度(不論是美學品質、使用品質或場所品質),但對某些類型的意見也確實形成衝突與妥協,主要可歸納為兩點:POPS的開放性與私密性的衝突以及公益性設施,多數開發商以及半數建築師認為POPS應某種程度上保有私密性以及不應該要求開發商提供公益型設施。但在個案分析中的兩個個案中,個案一的建築師在設計審議時對於不認同的委員意見會當下反應,而個案二的建築師則選擇妥協,這也反映出設計審議以協商取代明文規定,會讓建築師或開發商代表個人的表達能力或是臨場反應成為最終決議的因素之一,而非單純取決於設計品質。 根據文獻回顧以及訪談發現若要提升POPS設計品質,其關鍵是政府的法令以及管理而非POPS的建築師或開發商個人的努力,然而目前臺南市對於POPS設計品質的把關的機制主要是都市設計審議以及建造執照預審這兩個以協商代替明文規範的裁量式設計審議。故本研究結論建議臺南市制定或修訂涵?面向更廣、更細緻、可量化的POPS相關法規,而裁量式設計審議應僅限於輔助法規以及行政審查所無法涵?的設計品質面向。另外由於在開發案中各個不同的權益關係人會本能上對都市設計產生不同的目標,故臺南市在制定或是修訂POPS相關法規時,應該納入開發案中不同權益關係人的意見,以減少衝突與妥協區域、增加具生產力的談判空間,進而提升設計品質。
Date of Award | 2018 Aug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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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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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Hsiu-Tzu Chang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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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開發案霸權競合觀點分析臺南市住宅大樓私有公共開放空間設計品質之研究
孝宇, 周. (Author). 2018 Aug 3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