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制度之研究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thesis: A Study on the Integrated Housing and Land Tax System
  • 王 淑芬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

Abstract

  近年來國內不動產價格異常飆漲,投機風氣日益盛行,我國土地之移轉因須課徵土地增值稅,為避免重覆課稅,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納所得稅,而僅將房屋交易之所得,納入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使得房屋與土地交易之資本利得分別課稅(財產交易所得及土地增值稅)。此做法不僅與國人長久以來房地合併交易的習慣格格不入,更讓有心者將應稅所得轉化為免稅所得,規避稅負,且因不動產持有成本偏低,交易所得未能合理課稅,違反量能課稅,助長投機性之交易炒作,產生?多經濟與社會問題。   104年6月24日總統公布所得稅法修正及增修有關房地合一課稅的條文,我國房地合一按實價課稅於10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不動產資本利得課稅及健全不動產稅制向前邁出了一大步。本研究旨在分析我國現行房地合一課稅制度及可能遇到的問題。研究結論顯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解決長久以來房地不按實價、分開課稅的缺失,但需注意營利事業及個人仍可以透過一些取巧的方式,減少或規避其租稅之負擔。此外,證券交易所得稅之全面停徵,也對房地合一稅制度能否存續造成重大衝擊。建議主管機關應儘快檢討各稅目間課徵、停徵之影響效果,並積極進行修法改善稅目間地互補性及一致性,才能避免房地合一稅制重蹈證所稅之覆徹,真正落實租稅公平、實質課稅之原則。
Date of Award2016 Jul 26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SupervisorChaur-Shiuh Young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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