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之目的,係為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更在於促使政府履行說明責任,進而達到政策透明、全民監督政府的目標,個人隱私係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如何在這之間求得平衡,與對於政府之資訊公開將可能侵害個人隱私之行為,如何預防與救濟,係本論文所欲研究者。 首先先行論述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核心價值─知的權利之法律定位外,接續整理學說與實務見解,據以分析有關隱私權之公開與限制問題。對於政府資訊法有關「原則公開」與「例外限制」,該如何裁量之問題,進一步提出具體的建議。 從政府資訊公開及隱私權之一般介紹出發,藉以思考「政府資訊公開」與「個人隱私保護」兩者間之矛盾,探討此兩者之關係與衡平,另以隱私權及個人資料為中心來探討政府資訊公開之例外,並對於可能之侵害,就其保障及救濟加以檢討,期望能藉此由觀念之啟迪,確保運用資訊確能增進國家、社會福祉,同時避免招致違反自由人權或抹殺資訊自決權之危險,期盼在政府資訊公開法與其他相關法制建立與運用之際,用供參考。
Date of Award | 2014 Sept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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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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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Chih-Fang Tsai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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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與個人隱私保護間之平衡及其法基礎
美秀, 陳. (Author). 2014 Sept 2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