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透過探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時對股價的影響,了解對投資人而言該事件是否具有資訊內涵,對投資人而言其在意的是其權益被稀釋,又或者公司因設計良好的股權激勵制度使大多數的員工可以既得此工具進而帶來更多利潤使投資人看好公司。 本研究以事件日前後3天做為事件期,將事件日前180到4天做為估計期計算平均異常報酬。實證結果發現不論在OLS模式或 GARCH模式下於事件日皆有顯著的負向異常報酬,顯示因既得股份造成的永久性稀釋效果對投資人而言是具衝擊性的。另於事件期間的累積平均異常報酬皆為負向,惟並不顯著。 為了解影響事件期產生負向異常報酬的原因,本研究採用最小平方法迴歸分析後發現,當公司係上市公司和在2015年既得時,則該證券之累積異常報酬越大。另採有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和股價淨值比越大時,該證券之累積異常報償越小。
Date of Award | 2018 Dec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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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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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Hsuan-Chu Lin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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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時對上市櫃電子產業股價的影響
宜萱, 林. (Author). 2018 Dec 19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