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建築工事的「設計書」或「仕樣書」來作為建築史研究的基礎史料,得以有較詳細且原始的客觀資料來形塑出當時代建築技術、材料、構造等。本文題旨在針對雲林縣定古蹟土庫順天宮於1935年改築時所作成的「設計書」及「仕樣書」,提出一個藉由「設計書」及「仕樣書」來解析漢式傳統建築在台灣日治時期的木作營建活動的研究探討。然而,涉及「兩書」實際上在改築工事中的製作與應用情況,由誰來負責編撰、編撰目的和實際施作的落實程度,為了解全貌必須輔以其他資料及實物的調查比對。 研究發現,順天宮改築「設計書」及「仕樣書」的作成目的及人事時序關係,乃由類似代書的建築從業者鄭天送來負責兩書之製作,且起初也由其來代表參與設計草圖的討論,與廟方確認談妥後,才正式由大木司阜林火寅來設計定案與製圖,定案以後才依圖面來正式的編撰「設計書」及「仕樣書」。基本上「設計書」的調製主要用於「寄附金募集?可」的申請,類似於用料、造價計算的估算清單;「仕樣書」則應基於「設計書」之內容,添加相關的施作說明,以作為施工規範之用,如同施工說明書之意義。其中木作內容,「設計書」針對樹種、品名(構件名稱)、長、幅、厚、末口、單位、數量、單價和小計來記載,「仕樣書」則針對構件名稱、斷面尺寸、數量、做法。簡言之,「設計書」以設計尺寸為基準算出開料尺寸、數量;「仕樣書」則就開料尺寸加以說明用料之內含,即指出設計尺寸之應用情況。 木作之工料分析上,各構件之開料尺寸具有群組關係,同一群組內的構件會以相同的尺寸或具規則的尺寸原則來開列構件尺寸,而其開料尺寸之依據,基本上是以設計圖面上繪製的尺度來進行,一般用料之斷面尺寸會直接以設計尺寸為之,而長度尺寸則針對該構件之搭接做法或施作經驗以增加長度來開列,基本上開列長度中含有入榫、預留餘料等施作所需的長度,而這些增加的長度會藉由「仕樣書」來進行補述,如中樑需「入壁內?尺」、大?需「前後出尖」等。用材多以扁柏、紅檜為主,木料單價隨著其斷面形狀而異,圓木一石為14?,方木一石則為21?,木料估價由開料尺寸所計算的材積決定,但圓木之材積計算別於方木,須視用材長度或尾徑來加寸或加分計之。此外,估價需包含木料、運費、工資、工寮費和雜費,木料費佔總造價的25%,木工資及雕刻工資約佔7 2%左右,假設工程費用及什費則分別佔0 7%及0 5%,其中運費則以載運車次來算,一趟可載5 6石,一趟為7 5?,至於雜費則以木料價額之2%來估算。
Date of Award | 2018 Aug 8 |
---|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
Supervisor | Min-fu Hsu (Supervisor) |
---|
雲林土庫順天宮1935年改築「設計書」及「仕樣書」中木作之研究
延隆, 林. (Author). 2018 Aug 8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