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原則下船舶壓艙水管理法令與措施之研究

Translated title of the thesis: A Study on the Incorporation of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into Domestic Legal Systems under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 蔡 政昕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

Abstract

現代科技的發展讓船舶得以在各個海域間航行,於航行過程中船舶會使用壓艙水以維持船身穩定,然而,在船舶汲取壓艙水的同時,也會將當地的有害水中生物一同帶入艙中,並藉船隻的航行進入到不同的區域,使得當地的生物多樣性降低、經濟負擔增加,甚至讓人體的健康受損。 面對此一環境風險,本文先從我國憲法開始探討,確認了政府對於船舶壓艙水的風險有預防其實現的義務,其次,則進一步分析目前被廣泛用來應對現今環境風險的預防原則,並在比較過各公約的條文後提出適合我國目前情況之預防原則定義。而為了明白國際上船舶壓艙水管理法制運用預防原則的情形,本文對各國的法制現況進行研究與分析,並基於法治完整程度與地緣關係等因素,特別針對美國與日本之船舶壓艙水管理法制,透過預防原則之角度檢視及分析。得到的結論是,美國的法制完整程度使得該國之船舶壓艙水處理流程可視為一標準程序,並有參考之價值;而日本的法制則在?能最適機關理論上給予我國法制啟發,並以此為基礎修正目前部分法令的主管機關。最後,本文則利用上述分析之結果,對我國目前的船舶壓艙水管理法令提出相關的修正與立法建議,期望能夠透過相關規範的建構來降低船舶壓艙水對我國海域生態環境及民眾的危害。
Date of Award2016 Aug 26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SupervisorYu-Cheng Wang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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