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S為監測(Monitoring)、管制(Control)、偵察(Surveillance)的統稱。在國際海權增長、海洋資源日益趨減與非法漁業日趨增加之際,MCS為未來國際漁業管理之趨勢,對於遠洋漁業?多國際組織與國家對MCS漁業管理皆有逐步且詳盡的規範與制度。然而對於沿近海漁業相對於遠洋漁業則較缺乏完善的規劃,也因沿近海漁業對於漁獲資訊(如:各魚種別之漁獲量及努力量等)掌握度較不足,因此更需要研擬一套管理策略,確保沿近海漁業資源受到合理管理而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 臺灣沿近海漁業作業漁船因漁業用油補貼必須安裝航程記?器(Voyage Data Recorder VDR),透過VDR的航程記錄特點及漁獲資料回報,可以使得沿近海漁業所缺乏的漁業資訊更加完善。因漁船監控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 VMS)與VDR同樣具有船位紀錄?能,而VDR不如VMS可提供即時動態與漁獲資訊回報?能,因此VDR是否能達到MCS可執行方案的標準必須詳細評估。故本研究利用臺灣東北部沿近海漁船之VDR回收資料,進行漁船屬性與漁場動態資訊分析,以VDR作為主要的偵查工具,規劃沿近海漁業MCS管理制度模式。 VDR分析結果顯示火誘網漁船歷年之平均作業強度為172天/月,6~8月為主要漁期,而扒網漁船於7~9月為作業天數高峰約100~150天/月。火誘網漁船於6月及7月之主要作業漁場集中於臺灣東北部沿海,8月及9月則逐漸向東海陸棚移動,且北方三島周邊亦有相對較高之作業時數。扒網漁船7月始有較明顯之作業漁場,分別集中於棉花峽谷南側及東海陸棚上。本研究將VDR與VMS作分析比較顯示VDR可套用在MCS漁業管理政策,並以臺灣東北部沿近海??漁業為範例,歷年VDR資料即可顯示漁船主要作業漁場之時空變動,符合MCS管理模式之規範。藉由長期且有系統的分析VDR資料,即可瞭解作業漁期、漁場位置 與作業時數,對於劃設保護區、禁漁區或產卵期限制漁業作業天數等進行MCS管理規劃,以達到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之目標。 關鍵字:MCS (Monitoring Control Surveillance)、VDR (Voyage Data Recorder)、沿近海漁業管理
Date of Award | 2014 Sept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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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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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or | Yi Chang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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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R應用於臺灣東北部火誘網漁業管理之研究
鈞政, 張. (Author). 2014 Sept 10
Student thesis: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