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犯罪被害人保護

研究成果: Article同行評審

摘要

為了在既有訴訟三面關係(法院、檢察官及被告)下,讓犯罪被害人(下稱「被害人」)擁有一個可以參與程序的主體地位,藉此瞭解訴訟之經過情形並維護被害人與其家屬的人性尊嚴1,立法院於2019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第七編之三,為特定重大案件的被害人設計一個訴訟參與制度。同次修法也增加修訂一些針對所有被害人的一般性保護,並提供檢察官與法院轉介調解或修復式司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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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從 - 到)201-230
期刊檢察新論 = Taiwan Prosecutor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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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狀態Published - 2020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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