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大規模政府監控之資訊隱私保障-評析美國聯邦法院相關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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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旨在探討當國家嫻熟地結合大數據應用與公權力措施,形成非以特定人為標的、未連結到明確終端目的之大規模監控時,對於個人資訊隱私權的衝擊影響。本文以憲法學及比較法學做為論述基礎,提出概念類分「大規模政府監控」的數項要素,繼之以美國聯邦法院相關指標性判決之理論發展與實踐經驗作為索解癥結的他山之石,反思資訊隱私在數位時代下的概念內涵與保障架構是否有重構之必要及如何成為可能。本文耙梳美國聯邦法院近年關於政府電信監控訴訟後發現,儘管巨量數據監控已大幅度改變人民對於隱私的認知與預設,2013年爆發的史諾登揭密案深刻呈現出美國聯邦法院於八十年代奠基於公/私領域二分邏輯所確立之「合理隱私期待」與「第三人理論」理論框架的缺陷。本文進一步引介「馬賽克理論」作為補充式的解釋取徑並予以評價。本文的結論是,美國聯邦司法權眾聲喧嘩的訴訟爭議與理論辯難,不僅勾勒大數據時代保障資訊隱私的迫切性,更催生資訊隱私權的典範轉移,朝向更彈性且適應社會真實脈絡的範式轉變。其活絡豐富之司法經驗對於建構一個更符合資訊隱私保障的法律機制尤具參考價值,足堪提供我國若干啟發性意義。
貢獻的翻譯標題Reclaiming Informational Privacy under Government Mass Surveillance: An Assessment of the U.S. Federal Courts Cases
原文???core.languages.zh_TW???
頁(從 - 到)43-93
頁數51
期刊臺灣民主季刊 = Taiwan Democracy Quarterly
17
發行號2
出版狀態Published - 2020 6月

指紋

深入研究「論大規模政府監控之資訊隱私保障-評析美國聯邦法院相關裁判」主題。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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