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管機關核准特許權利期限之延長,究僅屬於該權利之延伸,或者屬於新權利的賦予?如僅屬於舊權利之延長,則其核准之行為方式,是否僅屬於原特許處分之附款的變更?或者係屬於一全新的特許行政處分?又即使係以一全新之特許處分作成特許權利存續期間之延長,其本質是否即構成「新權利」之賦予?抑或仍屬於舊權利之延伸?又如果特許權利之展限或展延,僅屬於舊權利之延長或延伸,則其應具備之實體要件與應踐行之程序,究應以何時之法規為準據?有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基於上述疑問,特撰成本文,以供參考。
原文 | ???core.languages.zh_Z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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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Article |
輸出介質 | Web |
發行者 | 法源法律網 |
頁數 | 30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2019 4月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