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韓非說:「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又說:「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事宜,則有功。」美國法學家Roscoe Pound 也說:「法律必須穩定,但不能一成不變」。可見法當變,則變;不當變,則應維持現狀。然而何時該變?何時應維持現狀?才是問題之所在,也是探討法之安定性時的真正困難所在!本文以為:唯有正義之法,得以穩定與長久,國家與社會秩序得以長治久安!誠如西羅馬帝國優士丁尼大帝所著「法學階梯」一書,於第一卷第一題開宗明義的第一小題,即宣稱:「正義,是穩定而且永恆的將權利賦予每一個人的態度」。法律賦予每一個人權利,也必須如同正義一般,穩定而恆久,人們才能蒙利!法能同時兼備正義、合目的性及穩定性,才是最佳的法律!
原文 | ???core.languages.zh_Z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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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Article |
輸出介質 | Web |
發行者 | 法源法律網 |
頁數 | 61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2019 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