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欲以制度化的觀點來評估黨團協商機制,希望回答以下研究問題:首先,黨團協商機制是否被頻繁的使用,以去解決重大爭議,且黨團協商機制解決重大爭議是否有效;其次,黨團協商機制的規則與程序是否依照普遍性原則來規律地執行,不因個案或個人(尤其是立法院長)的意志而有差別;第三,黨團協商機制是否被政治行動者所普遍認同,是一個具有價值的存在。本文以第八屆立法院為分析的基礎,使用的方法包括:對於立法院提案的內容分析,以就實際面去觀察黨團協商應用的狀況以及其效果;其次是對立委的深入訪談與對立委助理的調查訪問,期望如此得以從政治行動者的角度看他們對於黨團協商的看法。研究結果顯示,首先,在實務運作上,黨團協商機制相較於記名表決,已經成為最常被用來處理立法院爭議的機制,而且是爭議法案要通過三讀的關鍵因素;其次更重要的是,黨團協商機制獲得政治行動者,包括多數黨、少數黨與小黨的認同,這有利於黨團協商的制度化。然而,黨團協商在實務運作上並未完全遵照協商期一個月的規定,且立法院院長的意志與判斷,也決定了相當一部份法案是否被交付協商,以及協商成敗的命運,也就是說,黨團協商在實務運作上並沒有完全按照普遍性原則來運作,因此尚未達到制度化的標準。
貢獻的翻譯標題 | Party Negotiation Mechanism: An Analysis through the Lens of Institutionaliz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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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37-92 |
頁數 | 56 |
期刊 | 東吳政治學報 = Soochow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
卷 | 35 |
發行號 | 1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2017 3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