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區為基礎之都市更新地區推動優先性評估指標之研究

  • 孫 宇

學生論文: Master's Thesis

摘要

導入都市經濟、社會、產業等機能以促進都市的復甦與發展,強調以地區為基礎的都市再發展策略已經成為當前全球都市更新的趨勢,臺灣目前進行都市更新往往未對區域進行整體發展的考量,僅以環境衰敗及更新效益為選擇標準,無法帶來新的發展契機,甚至使都市問題更為嚴重,因而需重新思考都市更新地區之選擇策略。
自1999年實施都市更新條例至今已有超過300件都市更新案件,但多為私部門由市場所主導的小規模重建更新,使都市更新的發展陷入重建更新之窘況;政府於2009年提出全台30處優先推動都市更新地區,以實質環境窳陋程度、容易推動之大面積公有土地、策略性再發展地區或歷史文化地區為標準,顯示目前推動都市更新並未以地區整體發展的角度來思考,太過於著重實質環境而忽略環境條件以外之其他都市問題及發展潛力。過去國外研究都市更新地區優先推動之選擇評估係以整合經濟、環境及社會的需求、地區發展的永續性等多面向進行,相較於臺灣現況僵固都市更新條例的規範,更能有效地針對都市更新地區的推動優先性給予排序。
本研究以模糊德爾菲法及模糊階層分析法進行兩階段專家問卷,建立包含實質環境空間、公共建設、經濟發展、社會文化及政策指導等不同面向之評估指標,嘗試評估現行劃設都市更新地區之推動優先性,回饋優先劃定都市更新地區法規與政策,使都市更新地區優先推動成果更具效率與效益,促進都市整體性再發展。
獎項日期2013
原文???core.languages.zh_ZH???
監督員Tzu-Yuan Chao (Supervisor)

引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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