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為都市規劃體制重構的起始點 (曾旭正,1994),在這樣的背景下促使台灣開始出現都市計畫相關法規的制定。而從都市計畫法條文中的都市計畫之變更、舊市區之更新等內容中顯示,應在計畫上將都市發展中不適應社會環境條件之型態予以檢討。然而現今都市計畫多以人口趨勢作為掌握都市發展的依據對計畫予以指導,忽略了都市實質空間具有生長、增生、衰退等演化特性 (Gedds 1915),並能透過都市型態 (Urban Form)具體觀察都市的實質空間 (Conzen 1985)。因此若能以都市型態演化現象具體觀察都市動態變化的過程,並歸納演化過程中適應時代的優勢型態 (Predominant Form) (Whitehand 2014),則有助於掌握都市發展的變化,能作為未來計畫擬定的基礎性資訊。 據此,本研究以都市形態學相關理論為基礎,藉由文獻演繹都市型態演化之假設,而後以戰後開始密集發展的永和作為案例都市,驗證戰後台灣都市型態具有演化現象。操作上,以建築基地作為觀察戰後台灣都市型態演化的單元,透過建築執照判斷建築物、法定空地、基地面積等三項建築基地內涵不同的組合,據以區分不同的都市型態,而後將型態以數量、演化過程判斷都市型態演化中的優勢型態。實證結果歸納出5種優勢型態,並以建築物類型、建蔽率、基地面積等三個指標能掌握都市的動態變化,可作為未來計畫檢討之建議。
獎項日期 | 2015 8月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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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Z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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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員 | Chih-Hung Chen (Super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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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台灣都市型態演化現象之研究–以永和為例
佳樺, 蔡. (Author). 2015 8月 14
學生論文: Master's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