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在設計監督和制衡機制,確保公司績效,進而保障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於2010年11月增訂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需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明定合理的董監事或經理人酬勞。公司嚴重虧損但董監事、經理人仍坐領高薪,上市(櫃)公司肥貓問題已存在已久,卻因為無法可罰,使金管會只能要求上市(櫃)公司將董監酬勞『攤在陽光下』,規定每年股東會,必須揭露前一年度董監酬勞,讓『社會公評』。 本研究探討公司虧損董監自肥與財務績效股東權益報酬率(roe)、資產報酬率(roa)之相關性。本研究以台灣上市公司936家為樣本,資料9 761筆,樣本期間為2006年起至2016年止,共計11年。本研究分析主要區分為三個部分,首先為樣本公司的基本資料分析,其次為相關係數分析,最後則是假說的驗證。基本分析則以敘述統計做為分析,假說驗證則採最小平方法(OLS),實證結果顯示:董監酬金增減是與公司財務績效呈顯著負相關影響。
Corporate Loss Directors’ Self-Fertilization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 Evidence from Taiwan
燕秋, 朱. (Author). 2019
學生論文: Doctoral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