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自2016年「公辦都更元年」起,積極推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試圖解決1990年代後開放引進私人資本辦理都市更新以來遇到的棘手問題。本研究個案選擇斯文里三期公辦都市更新案,此案為臺北市政府第一起在私人產權地區以實施者角色操作的公辦都市更新案,透過個案歷程的梳理,瞭解公辦都市更新政策如何克服過去面臨的困境,各方行動者如何運作,過程中又產生了什麼論述、規則與制度。 本研究的分析流程使用Healey在1992年於Giddens的結構理論基礎上建立的開發制度模型以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進行分析討論,勾勒都市更新中的複雜性與動態性,釐清各行動者間的互動關係、利益與策略和都市更新結構性力量如何相互影響。 結構與能動性在都市發展過程中是為一動態的演進,在斯文里個案中可以看出,受都市更新政治性目的,政府角色與都市資源再分配的結構性力量相互作用下,臺北市政府投注大量人力與資金,透過優先推動優先注資與多元安置的策略,運用法定、參照及強制權力,處理了整建住宅更新中常見的整合、資金、安置及政府角色不明的困境。同時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利用政府角色的權威結構性力量,透過駐點在地社區溝通的策略,運用專家與參照權力,處理了不信任困境。然而,在公益性的意識體系下,衍生的多數決制度與政府角色權威結構性力量作用相互影響作用下,因公益性之討論不足,臺北市政府依然依從多數決制度與民意政治。再者,在都市更新價值意識體系與個人的再分配結構性力量作用下,臺北市政府遵循商品化的意識型態,加上實施者因時程壓力,居民為取得優先注資獎勵,因此不論臺北市政府或土地所有權人皆忽略對更新後居住空間的討論。本個案多僅順應過去都市更新政策帶來的結構性困境,過程中並未能以行動者提出反動,重新思考回應都市更新結構性困境。因此,本研究提出公部門應引導市民對於都市更新價值的再想像、調高私人產權地區的公辦都市更新同意門檻、制度化駐點工作站的社造經營以及提供非一次性資金來源等四項建議。
Exploring the Structuring Forces of Government-led Urban Renewal Project in Taiwan - A Case Study of Lanzhou-Siwen Village
紅雯, 廖. (Author). 2020
學生論文: Doctoral 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