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現行土地徵收制度,係指國家因公共利益需要,興辦國防、交通、公用等公共事業時,得依法定程序取得人民土地財產權,並給予土地所有權人相當補償之行為。有關徵收補償價格之界定,由過去「公告現值加成補償」修改為「市價徵收」,然而在實務操作上,仍常有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徵收價格不符之情形,除因土地所有權人對於財產損失的判定因人而異所產生的補償金額落差,另有其對於未來周邊土地增值之預期並未反映在現行之市價徵收價格。 故本研究以「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藍線可行性研究報告(2018)」中勘選之建議開發場站作為實證積地,試圖探討於現行法規且又符合土地公平效率及公共利益之補償原則下,建立土地徵收實施增額補償機制。並透過實證基地及其相關財務計畫及分析指標作為各項情境設定,以都市計畫公共利益之補償觀點,給予實證基地訂定額外容積獎勵上限,並將其增額容積率以給予增額補償樓地板面積方式,換算給予被一般徵收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使其可同時獲得未來土地增值的機會,適度消彌被一般徵收土地所有人對其土地價值或未來預期價值與市價徵收價格之落差。最後再與原開發方案進行對照,藉此比較於相同區位條件下,實施增額補償機制之財務影響分析仍具有市場可行性,並試著提出該增額補償機制之可行性建議或方案。
Scenario Analysis of the Land Expropriation with Incremental Compensation -Case of Land Expropriation in Taichung Blue Line Mass Rapid Transit
絮竹, 楊. (Author). 2020
學生論文: Doctoral Thesis